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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人才政策研究专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8 点击:624

    因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人才政策研究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人才政策研究专员2名。

      (二)薪酬待遇

      税前年薪最高可达30万元。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40周岁以下(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报名截止日);

      (四)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专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六)无违法犯罪记录;

      (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gxqdqgzbrck@163.com),并请注明“姓名+报考岗位”。

      2.报名时间

      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8日止。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扫描发送):

      (1)《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专员报名表》(附件2)扫描件1份,报考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档;

      (3)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资料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各1份;

      (4)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扫描件,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等;

      (5)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附件3),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6)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扫描件,并附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7)本人起草的具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不少于2篇),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8)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

      说明:以上报名材料在面试时审核原件,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用人单位对应聘者择优进行简历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审核人员名单及相关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二)考试

      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大于3:1时,启动该岗位的考试程序;符合条件并通过审核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小于3:1时,该岗位不予开考。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书面表达能力及综合分析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少于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及面试对象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依“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面试及考试总成绩均达到60分以上)确定考察对象。

      3.体检及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标准组织体检,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

      (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可续聘。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放弃聘用资格的;

      4.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岗的;

      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应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参加笔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考试严禁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面试环节,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允许参加面试。

      (四)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五)本工作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李小姐,0756-3629532

     

         附件:1.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专员岗位一览表

                 2.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专员报名表

                 3.承诺书



      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1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专员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珠海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公开招聘专员报名表.doc
    附件3: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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